乌海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公告


全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确认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确认范围


2023年1月1日前在乌海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确认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认证操作流程


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APP和“支付宝”APP后,打开“内蒙古人社”APP,选择“开启关怀模式”,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如选择使用标准版,点击“资格认证”,进入“办理须知”界面)。滑动页面至屏幕下方点击,再点击“继续”,进入“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认证类别根据自身领取待遇种类进行选择,点“认证”继续按照提示操作。


“电子社保卡”申领和认证操作流程


1.申领操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进入APP首页点击“登录”,弹出提示“本次操作需要您登录验证”继续点击“登录”,弹出登录界面,点击下方“注册”,输入姓名及社会保障号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电子社保卡用户注册协议》、《隐私政策》”,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准备界面,在人脸识别准备界面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开始人脸验证”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根据手机中所给提示做出相应动作,之后进入设置密码页面,设置密码成功后显示注册成功,成功领取电子社保卡。


2.认证操作流程。通过手机“登录电子社保卡”,在首页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项,点击“开始认证”,输入社保卡密码,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开始人脸认证”进入“人脸识别”环节,根据手机中所给提示做出相应动作,显示“认证成功”后即可。


注意事项


1.未按时办理或未通过资格认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2.涉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拒不配合退回冒领基金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奖励


举报他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温馨提示


“电子社保卡”需登录方可为注册人办理认证,无法为他人代办。“内蒙古人社”APP无需登录即可为本人或他人办理认证。


远程认证方便快捷,待遇领取人员使用手机可随时随地办理认证,查询认证是否已完成,可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中的“认证记录查询”进行查询。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子女、亲友帮助认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不会手机操作认证,可电话联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或联系社区网格员,为您提供帮助服务;也可到就近的便民服务点或待遇领取人的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认证。对于身体不便无法通过手机进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联系居住地劳动保障平台申请上门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签字盖章)后,将填写完整的《社区上门认证登记表》交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0473-3151108

海勃湾区社保中心0473-3890107

乌达区社保中心0473-3666019

海南区社保中心 0473-3897919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人社APP下载·内蒙古12333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