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关于开展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公告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为了满足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办理社保业务需求,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十社保”,市人社部门在前期开展试运行的基础上,10月份全面开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网上办理。现就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相关业务公告如下:
一、网办内容
1、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接续保;
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保;
3、打印相关业务表单(《社保缴费证明》、《个体缴费代扣代缴告知书》、《减员表》等);
4、个人非关键信息修改;
5、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
二、服务对象
1、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续保:凡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办理新参保或接续保。
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停保:凡在淮南市(包括寿县、凤台县)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齐欠费后,需要转入用人单位参保、转往外地或其他原因停保的。
三、办理方法
1、账号登陆:打开“安徽政务服务网”,地址:http://hn.ahzwfw.gov.cn/ ,使用个人的政务网、皖事通或者支付宝账号进行登录,区域选择“淮南市”。
2、业务搜索
办理灵活就业新参保、续保和停保业务,在首页搜索栏目中,输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续保”(新参保与续保都在本项目下办理)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停保”;办理社保查询等业务,输入“社保”关键字;进入搜索结果界面,根据网页指引进行申办。(详细办理指南见附件)
3、缴费办理
参保续保人员可持打印的《个体缴费代扣代缴告知书》到相应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并每月在银行扣款日前预存足够本月应缴资金金额即可。
四、办理时间
每月1日-22日。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年度合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可预存全年应缴费用),每个缴费年度需在本年度内交齐费用,不得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请参保人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咨询电话:6882290
附件:淮南市灵活就业网上办理操作手册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二0二0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下载: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