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休预报预审及养老金预发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准确记载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预报预审及养老金预发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预报预审范围和时间

 

当年需办理退休手续的到龄参保人员(含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病退、退职)预报、预审时间为2023年1月至5月。原则上,当月到龄办理退休人员必须在当月或提前完成预报预审。以确定2023年符合退休条件人员,便于对符合办理退休条件人员实行养老金预发。

 

预报预审程序和内容

 

1、参保单位通过网上平台核对当年到达退休年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档案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首次缴费时间、个人身份、用工形式、特殊工种、缴费记录、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指数、身份证号等全部信息。如到龄参保人员在异地重复参保要提前办理合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当月转移合并。

 

2、参保单位携带2023年度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档案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本级业务经办大厅综合岗位核对信息。

 

养老金预付

 

为保障退休人员及时拿到养老金,对于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了预报预审,且缴费等符合预付条件的,如参保单位不专门提出要求不办理预付,我们将按照省社保局工作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养老金预付。待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实时进行补基数、养老金重算和补发。

 

工作要求

 

对不按时完成预报预审,影响参保人员退休待遇计算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各自负责。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月职工办理退休预报预审花名册》

联系电话:0919-2839859;0919-2839170;0919-2839189


来源:铜川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