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2022年12月)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算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25日24时至2023年1月2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2022年12月23日24时至2023年1月2日24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发放、关系注销等业务。2023年1月3日起正常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特此通告。



相关文章:

  1. 广西自治区 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2021年12月) [2021-12-10]
  2. 广西自治区 关于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2020年12月) [2020-12-1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