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珠海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延长至3月31日)


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已集中参加我市2023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其医保待遇按集中参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此通告。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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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