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2022年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社会全面清零工作的通知》精神,本会自2022年10月27日起暂停本会相关现场仲裁活动。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2022年10月30日发布的[2022]第7号通告精神,自2022年10月31日起,继续暂停本会相关现场仲裁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立案

 

1、当事人或代理人需要进行受理咨询的,可拨打本会受理部电话0591-83359054。

 

2、倡导当事人或代理人优先选择登录本会官网(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zcw)选择“当事人在线立案系统”进行预立案。

 

3、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立案,收件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收件人为“受理部”,电话为“0591-83359054”。

 

二、案件审理

 

1、不再进行线下开庭、合议等仲裁活动,本通告发出前已通知开庭或合议的案件,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办案秘书通知延期或转为线上开庭或合议。

 

2、需提交证据或其他材料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请直接邮寄至上述本会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请详见本会所发的书面通知或邮寄快递面单。

 

3、暂停现场调取档案工作。如确需调取有关档案材料的,可拨打办案秘书预约,或邮寄调取案卷申请书。

 

三、申诉信访

 

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暂停线下信访申诉接待。有申诉信访请诉求的群众,请以邮寄方式寄到本会,或拨打0591-88310674,反映诉求,本会将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及时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发布: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