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保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完善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20〕4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缴时间


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2月25日。征缴期间,每月的1-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时段,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1年度个人按以下标准交费:

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9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城乡居民为每人每年28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280元。


三、税务缴费模式


(一)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经河北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


(四)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五)河北政务服务推广的“冀时办”手机APP。


(六)云闪付APP

云闪付APP,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七)河北移动手机APP

河北移动“生活→更多→生活服务”,选择服务: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根据提示缴费。


(八)微信城市服务

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五险一金”—“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云缴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九)微信生活缴费

微信“我-支付-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十)支付宝市民中心

支付宝“市民中心-地方在线服务-居民养老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十一)合作银行端

已开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承德银行、保定银行、沧州银行、邯郸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廊坊银行、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共计22家。


(十二)办税服务厅二维码缴费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明确参保缴费工作中的政府主体责任,明确乡镇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任务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21年参保缴费任务。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9日


来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