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关于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9〕10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上述两项补贴条件且未申请的人员,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逾期系统不再受理。

 

二、非首次申请人员:已申请且享受补贴的人员,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剩余补贴。

 

咨询电话: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3-3991219

无为市:0553-6613561

南陵县:0553-6514119

湾沚区:0553-8765559

繁昌区:0553-7878169

镜湖区:0553-3122356

鸠江区:0553-5960061

弋江区:0553-4221056

经开区:0553-5848979

三山开发区:0553-3918217

江北集中区:0553-5939067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