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学习。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原原本本学习《通知》内容,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理清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二、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按照《通知》明确的九条具体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检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完善相关政策。要坚持以“破四唯”“立新标”为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要进一步做好职称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质量。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搞好改革前后政策的衔接过渡,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平稳顺利。

 

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职称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龙爱卿

联系电话:028-86763106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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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