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晋城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延至2月25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为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晋城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晋城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5日。
二、缴费标准
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瞄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的工作目标,切实把参保缴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便捷缴费方式,畅通缴费渠道,确保缴费工作有序进行。
相关业务链接:
相关文章:
- 晋城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350元、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2022-09-24]
来源: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