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温州市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返岗交通补贴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现将《2023年温州市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返岗交通补贴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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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返岗交通补贴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2〕9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

 

(一)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

 

(二)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外地员工须参加2023年1月和2023年2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外地员工以身份证前4位为准(下同)。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未离开温州市。

 

2.企业留温外地员工人数须达到30人以上。

 

(三)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标准

 

按照留温过年的外地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给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

 

(四)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申报流程

 

企业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搜索“2023年温州市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进行申报,提交《2023年温州市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员工明细表》材料,申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企业应据实上报留温外来员工名单。各地在收到申请后的2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放工作。

 

二、返岗交通补贴

 

(一)返岗交通补贴对象

 

在2023年1月22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从市外返温的市区企业的外来员工,由企业统一申报。

 

(二)返岗交通补贴条件

 

外来员工须在市区参加2023年1月和2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2023年1月22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从市外返温,返温时间以温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调取其行程记录给出的时间为准(若本人提供实名制返温公共交通票据的,以目的地为温州市的票据上的出发时间为准)。

 

(三)返岗交通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以身份证号前四位界定,市外省内50元/人,华东地区(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1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200元/人。

 

(四)返岗交通补贴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搜索“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进行申报,在线提交《2023年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员工明细表》电子表单及《2023年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应据实提供申报补贴员工名单和金额,可多次申报。各地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放工作。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对象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机构条件。与我市民营企业有合作协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引进认定条件。以引进员工汇总名单、劳动合同为主要依据,由对应市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

 

3.缴纳社保要求。新引进员工以温州地区首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为准,且需参加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申报流程

 

市本级受理与市本级民营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受理与各属地(按财政收入)民营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申报。申请单位登录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PC端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reward.wenzhou.gov.cn)搜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奖励”,或手机端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温州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云”)点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奖励”,按照提示填报,上传相关材料:(1)新引进员工汇总名单(内容包括学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需接收人才的企业法人代表签字;(2)企业员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3)机构与企业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所有非系统自动读取的上传材料均需单位作真实性校核并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核。市县两级对应审核部门登录“惠企政策直通车在线兑现与监管系统”(需政务外网环境,网址由市委人才办发送),查核申请件,查核以下内容:(1)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2)填写的信息是否一致;(3)上传的资料是否有企业、机构盖章。对申报人员填报错误的办件,应予以作废处理,要求其重新填报。市本级由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科室负责审核。

 

3.发放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人员补贴一次性集中发放。

 

四、其他

 

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返岗交通补贴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员工补贴所涉及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市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视同企业享受本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领补贴需与用工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不受“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类型限制。

 

补贴无需公示,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或个人账户(持有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账户,其他发放至个人所填写的银行卡账户)。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补贴如涉及用工企业的,须告知所有用工企业。各申报单位应做好留温过年员工日常登记管理。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须如实申报返温情况,配合管理部门的核查工作。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须如数退回已发放的补助金额,拒不配合的纳入政府部门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1.2023年温州市区企业一次性留工补助员工明细表

2.2023年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员工明细表

3.2023年温州市区返岗交通补贴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下载:

  1. 附件1-3下载.doc
  2. 附件1-3下载.pdf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