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保中心关于公布2023年度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通知


全市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根据《平顶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平人社〔2020〕70号)规定,为了引导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因工伤进行合理治疗,提高工伤保险服务质量,有效控制工伤医疗成本,经各医院、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自愿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结合对2022年度协议服务机构的检查考核情况,确定以下机构为我市2023年度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布。

 

附件:

1.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2.工伤保险“先康复后鉴定”协议机构名单

3.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来源:平顶山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中心
发布: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