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关于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公告


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参保缴费事宜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税务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吉医保联[2022]11号)文件要求,全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缴费方式改为按月缴纳并预缴次月医保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基数调整差额补收

 

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07号)和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相关经办服务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从所属期202209起调整为6384.83元(该缴费工资基数随省里公布的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调整周期进行调整)。按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4.2%乘以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每月应缴纳医保费268.16元。已按原月缴费工资基数(6004.75元)完成属期202209期至202212期缴费的参保人员,待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系统补差调整后,从202209期起对所差月份基数差额部分应缴医保费进行补收。

 

三、灵活就业人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及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含医保在职人员和医保退休人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四、缴费时间

 

每月10日至月底前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过各种缴费渠道预缴次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医保在职人员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首次缴费时按标准一次性缴费;医保退休人员只交职工医疗补充保险,年度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温馨提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应按月足额预缴下一个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次缴费的会有90天待遇等待期)

 

五、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各银行网点、办税服务大厅等窗口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或登录支付宝“办事大厅税务缴费端口”等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另外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规避因疏忽、繁忙等原因导致忘缴费、漏缴费等问题发生,避免缴费人医保权益受到不当影响,经市税务部门和市医保部门商定,为全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增加“银行批扣”的缴费渠道,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到全市各工商银行网点签订批扣协议,由银行按月代为扣缴。原农业银行批扣业务因系统升级原因暂停签订。

 

参保人缴费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同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联系:

 

市本级:3530030 3530031 3530032 3530033

大安市:5200820

洮南市:6245351 6245355

通榆县:4297100

镇赉县:7308766 7308279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