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皖医保秘〔2023〕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医保价采〔2022〕127号)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操作要点》(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要求,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规范整合我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按项目映射价格平移及专项治理“降价”整体调控的要求,重新制定我省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后,新增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规范整合后,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调控目标。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不超过4280元,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察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植入、种植体系统及冠(义齿)费用。其中: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通常只用于全牙弓等复杂种植,单颗常规种植确需应用时,相关3D费用应包含在调控目标之内。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各市联动制定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调控目标及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重要事项,事前报告省医疗保障局。同时,要强化本市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

 

四、省医疗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通知涉及项目及价格的贯标与医保信息系统更新维护。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安徽省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2.安徽省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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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