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珠海市工程系列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变更组建单位的复函


珠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关于组建珠海市工程系列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申请》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珠海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珠人社规〔2021〕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珠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转移工程系列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评委会组建单位变更为珠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珠海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秘书处。

 

请你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总体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制药和医疗器械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作用,切实抓好相关评审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有关职称规定,规范有序开展评审工作,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专此函复。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