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关于我市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职工:

 

目前,我市有部分自由职业者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未能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给我市公积金规范管理带来不良影响。根据《关于镇江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公积金、委托银行扣款等协议条款,请未按时缴存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在1月底前将欠缴金额补齐,否则我中心将终止相关协议。后续如要恢复公积金缴存业务,需按照我市现行政策重新办理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相关手续。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2日


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