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关于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群众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进一步便利老年群体使用社保卡服务,以“适老化”为原则,我市将按省内统一部署,为所有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群众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惠州市所有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广东人社”APP、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社保卡发卡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22年12月前办理退休并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群众,将在2023年1月陆续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参保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在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的同时,已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参保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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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