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杭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本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为鼓励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政府补贴培训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开展2023年杭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认定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创业培训项目为:网络创业培训、GYB创业培训、SYB创业培训、IYB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等5个项目。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培训中心以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项目定点机构申报对象仅限在杭普通高校);

 

2.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

 

3.近2年内无发生经查属实的重大投诉事件,且至本项目认定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按照技术标准及要求,场地及设施设备需要有面积不少于60平米的标准化教室2个(含)以上,同时拥有投影仪、黑白板、多媒体讲台等教学设备。(申报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至少要有一间配备30台电脑及正常运行的网络宽带的教室,申报模拟实训的班级至少需配备两间40台及以上电脑及正常运行的网络宽带的教室)。配备教学监控设备,设定教学监控人员职能,建立监控管理责任制。

 

5.需配备所申报创业培训对应各项目师资至少一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至少两名,及具有会计上岗证的财务管理专员。

 

三、申报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培训机构人员名册(详见附件2);

 

6.本机构师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讲师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聘用书复印件;财务人员需提供《会计上岗证》、劳动合同或者会计外包服务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教学及办公场地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及设备清单和照片(加盖公章);

 

8.提供具有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疫情防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公章);

 

9.投标人需根据创业培训相应项目的培训计划,提供各个项目的培训计划(含培训目标、课程说明、授课计划表等要素)(加盖公章);

 

10.机构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的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11.机构社会奖项证书或表彰文件(如有请提供);

 

12.其它相关资料。

 

四、申报相关事宜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

 

2.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708办公室

 

3.联系人:

何 琳 0571-86593001

鲍 柯 0571-86593049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培训机构人员名册.docx
  2.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docx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