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医保发〔2022〕68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银保监分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总工会,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南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通市乡村振兴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南通市总工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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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通医保发[2022]68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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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