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调整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浙医保发〔2023〕3号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新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调整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具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中型、重型和危重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开展俯卧位通气治疗,临时列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时间与“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同步。

 

二、完善后的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以上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1日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俯卧位通气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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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