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财政与审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30号),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沟通协调,细化具体措施,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统一执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失业保险金发放、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关系转移接续各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失业保险政策知晓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服务质效,确保失业保险政策应享尽享。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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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pdf
  2.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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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