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 2022年度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评审范围

 

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中从事教学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且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并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岗位1年以上,可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转评现岗同级职称,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职称的,应当以本单位主体系列(专业)为主,并聘用在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第二职称原则上只允许申报评审与现职称同级或低于同级的职称。

 

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及业务能力要求

 

凡申报党校系统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遵纪守法,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同时必须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

 

2、学历要求

 

凡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以申报人所在单位学历审查、登记证实的或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网站查验证实的学历、学位为准。

 

3、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且在助理讲师岗位上任教满4年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且在助理讲师岗位上任教满2年以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助理讲师岗位上任教满3年以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且在助理讲师岗位上任教满3年以上。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中、初级转评者需具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年度考核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5、学术道德要求

 

求真务实,学风端正。在学术研究中,不得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得有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一稿多投等行为。对存在上述学术不端行为者,按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务量化条件

 

1、晋升(含转评)讲师任职条件

 

(1)任现职期间每年完成3个教学课程或完成20学时教学课程的工作量;

 

(2)任现职期间在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2篇或省级学术刊物(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2500字(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党校组织的选修教材、教学参考书、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在1万字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独立编写或第一作者),同时获得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项。

 

(3)市级申报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范围上开展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县级申报人员须参加县级范围内交流讲座不少于2次。

 

2、晋升(含转评)助理讲师任职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完成2个教学课程或完成10学时教学课程的工作量,并结合工作实际提交一篇有价值的不少于2500字的业务工作总结。

 

(三)评审答辩须知

 

1、晋升(含转评)讲师:先审阅评审材料,后抽签排序进行论文答辩。

 

2、晋升(含转评)助师:只审阅评审材料。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程序。

 

报送材料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报送材料地址:临汾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213室。

 

联系电话:0357-3157020

联 系 人:王瑞云


来源: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