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 关于参保企业办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2〕58号)和《关于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191号)精神,现就发放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师市范围内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二、申请条件
发生疫情的师市,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
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所有参保企业。
三、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只
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四、发放人数确定
由企业申报受疫情严重影响停工停产的人数,师市人社
部门审核确定发放人数。发放人数按该企业停工停产当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确定,停工停产时段跨月的按这两个月的平均参保人数确定。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主体填写《兵团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做出情况属实的承诺。
2.申请主体到所在地社区(连队)审核《申请表》。
3.申请主体到所在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团场社会事务办公室初审《申请表》。
4.申请主体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表》。
5.各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申请表》经师市社保中
心、师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后,由师市社保中心按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六、实施期限
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兵团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联系电话:人社局社保科 4675165/4675168
社保中心养老工伤失业科 4620530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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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