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临医保字〔2020〕33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9号)、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7号)的规定,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的原则,我市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69元。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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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