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市区268人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通告(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市区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自2021年5月江苏省一体化人社信息系统上线起,经多源数据比对和多种手段核实,市区268名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超过一个周期(大于12个月)未获取到有效认证信息,无法确认是否仍具备待遇领取资格。

 

为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根据国家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和停发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2〕42号)等规定,自2022年12月起,对上述人员按规定作待遇暂停发放处理。后续如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经核实后仍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上述人员发现待遇暂停发放后,请及时与镇江市人社服务热线12333、市社保中心综合科85340220进行联系。

 

特此通告。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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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