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关于2022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问题的公告(二)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 12 号)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合人社秘〔2022〕44号)文件规定,在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根据合肥市瑶海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瑶海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关于继续强化瑶海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瑶海区满足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施条件。目前, 此项工作已经开展,经多种渠道筛选,以下单位(名单见附件)仍未提取到银行账户信息,导致无法“免申即享”。请此类单位在2022年12月30日前将账户信息送(邮寄)至我中心。

 

不在此名单和已经公示“免申即享”名单内的符合条件的瑶海区参保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主动与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联系。

 

上述单位,未在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材料和申报的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放弃。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西”下)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邮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1-63536396,12333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1. 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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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