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社会保险: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通知(2022年12月25日前缴纳本年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来的缴费年度(当年7月—次年6月)改为自然年度(当年1月—当年12月),即今年12月25日前应缴纳本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今年12月份未完成本年缴费的,从2023年1月起不允许补缴2022年的欠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本自然年度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不加收滞纳金。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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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