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公告(二)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安徽省人社厅 发改委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和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目前,经多种渠道比对查找,以下单位(名单见附件)仍未提取到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导致无法实施“免报直发”。请此类单位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后提供至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咨询电话:0554-2671325。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金海大厦10楼1015室

 

附件:附件:无银行账户单位名单.xlsx

 

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2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1. 《无银行账户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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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