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 关于调整部分中药饮片支付标准的通知(2022年)
各相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中药饮片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嘉医保〔2020〕30号),嘉兴市中药饮片价格磋商机制于11月25日确定调整44种中药饮片支付标准,与原有中药饮片支付标准一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次磋商调整的支付标准于2022年12月15日起执行。执行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嘉兴市健康产业协会
嘉兴市医保定点药店行业协会
嘉兴市中医药学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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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