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关于市区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续签协议的通知


市区各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宁波市区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文件精神,市区范围将开展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单位

 

宁波市区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二、续签安排

 

(一)续签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9:00-12:00、14:00-17:00)

 

(二)续签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市社保大厦7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各定点机构续签服务协议时,应随带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二)本次续签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各定点机构应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签订,逾期未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工伤保险定点资格。

 

(四)如有疑问请联系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管理处(联系人:朱谨云,联系电话:83865072)。

 

附件:市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