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关于申报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七台河市各参保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20号)、《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2023年1月5日后开始),确保我市自2023年1月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现就申报缴费基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费基数的确定


1.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2006]60号)的精神,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2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下一年度缴费基数,每年申报一次。


申报时间


1.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为申报准备期,在此期间请全市各参保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及2023年基数测算工作。(详情关注各企业群)


2.参保单位申报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4日。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


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在“单位职工工资申报”下进行2023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各参保单位可于2022年12月1日起登陆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数据,按照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完成后上传数据、《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等材料,年度输入2023,完成2023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2. 线下申报(市民中心二楼人社预约窗口)


①各参保企业完成基数测算后,与各参保单位专管员预约和联系拷取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数据。


②按照要求修改数据后,于12月8日起与企业专管员沟通后,按照要求携带修改后的数据及相应材料回预约窗口,受理申报2023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工资。(报送数据时需携带单位公章)。


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已开通网上服务大厅的单位,一律在网上进行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业务,社保中心不再现场受理此项业务。


为确保修改后数据可正常使用,只修改文件内工资数据。(压缩文件类型、名称请勿更改)


请各参保企业及时加入各区业务群。


申报材料


1、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明细表》;


2、单位盖章的《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3、劳动工资统计年(月)报表;


4、财务决算报表。


有关要求


1.缴费基数是计算缴费金额、核算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重要依据。参保企业必须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对瞒报、漏报、少报或多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责令其改正,同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参保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确保2023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按时启用。


3.各企业填报的《2023单位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明细表》必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拍照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4.所有参保企业,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同一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必须保持一致。


5.各参保企业所有报送的材料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