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切换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标准版运行的通告


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

 

为方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费款缴纳,提高社保费征缴的准确性和传递的及时性,切实提升缴费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社保局的工作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将试点运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人员)金税三期社保费系统标准版,请各相关缴费单位在当地所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成2020年度首月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下达征缴计划通知书后,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网上缴费。税务机关通过调用税务人社社保数据共享平台传递的征集流水数据,办理养老保险费征收业务,费款上解、入库数据将通过平台及时传递养老经办机构进行记账。同时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需要在客户端不同模块下操作。

 

系统切换初期各缴费单位在完成申报和核定计划后,也可以到办税大厅进行缴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请按月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系统中及时申报单位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并制定征缴计划,再通过单位社保费客户端进行缴费,并一律不得再使用电子税务局系统申报缴费。

 

单位社保费客户端下载路径:陕西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软件下载。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