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2〕97号文件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临人社函〔2022〕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做好宣传发动。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驻地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并指导学校做好组织申报、信息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等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扩大政策宣传覆盖度和知晓面,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知到位、应知尽知。

 

二是做好组织申报。各学校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清晰完整的佐证材料。

 

三是做好信息审核。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日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于10月9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审核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四是做好资金拨付。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资金拨付至学校后,各学校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不得使用现金发放。并于发放3个工作日内将财务会计凭证和银行回单等材料以pdf格式文件通过系统提交上传。

 

五是做好跟踪帮扶。各县区各学校要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及时跟进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就业进展情况,根据毕业生的需求和自身特点,在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服务等方面开展有温度的精准帮扶。

 

联系人:陈承凯;联系电话:0539-8609920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

临沂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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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