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区新认定困难群体居民医保缴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解决城区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困难的问题,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先缴后补、缴补分离”原则,我们从5月份开始进行城区困难群体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工作。上半年已对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吉林市居民医保费的原城乡低保、重度残疾等城区困难群体共计4.3万余人发放了缴费补贴,发放补贴资金622万余元。

 

即日起,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2022年城区新认定的困难群体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发放工作。

 

一、补贴人员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城区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脱贫不稳定人员”),且已缴纳2022年吉林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的。

 

二、补贴标准

 

1.城乡特困人员:补贴金额10元。

 

2.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员:成年人补贴金额14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补贴金额20元。

 

3.重度残疾人员:成年人补贴金额27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补贴金额150元。

 

三、具体发放方式

 

1.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城区特困、低保人员个人缴费补贴通过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发放,不需个人申请办理。

 

2.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城区重度残疾人员、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依申请到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转接人工客服办理。

 

3、具备多种身份的人员(特困、低保、重残、脱贫不稳定人员),一是按照可享受的最高待遇给予补贴;二是优先发放至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三是不予重复补贴。

 

四、申领所需材料

 

1、重残人员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卡(折)。

 

(1)申请人本人银行卡:身份证正面和本人银行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留联系电话。

 

(2)代办人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正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留联系电话。

 

五、申领方式

 

(一)窗口办理

 

为方便就近申请办理,全市五个医保经办地点实行全城通办:

 

1、吉林市医保经办(丰满区深圳街98号创业广场,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5150498

 

2、船营区医保经办(船营区顺城街负98号,船营区政务大厅二楼)65138036。

 

3、昌邑区医保经办(中兴街昌邑区政府旁,昌邑区政务大厅一楼)62489861。

 

4、龙潭区医保经办(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龙潭区政务大厅30号窗口)63041590。

 

5、丰满区医保经办(高新区火炬大厦,高新区政务大厅三楼)62489042。

 

(二)线上办理

 

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转接人工客服办理。

 

六、截止时间

 

2022年城区困难群体居民医保缴费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