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关于对市直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现就2022年申报社保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社保补贴对象:1、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离校一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以上人员经审核公示,并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技能提升免费培训合格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三分之二。

 

四、申报补贴应提供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工商银行)》复印至单页;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6、市直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

 

8、证明个人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五、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保险补贴:1、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3、已累计享受期满的(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5、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补贴的情况。

 

六、申报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

 

七、申报地点: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四楼428室

 

咨询电话: 2218651 投诉举报: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2199409

 

晋城市人事考试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


来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