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依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 12号)、《2022年上半年全省社会保障卡工作情况通报》(辽人社网信函[2022]14号)要求,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实人实名实卡”发放养老金。2022年底前社会保障卡在各重点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各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和“一卡通”受益人群持续扩大。

 

目前,我市存量待遇入卡率在全省排名靠后,按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的要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存量卡还有部分在使用非社会保障卡,按省人社厅的工作要求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需将未纳入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退休人员按社会保障卡冠名银行进行发放养老金。望全市各参保单位配合我们做好此项工作,对退休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9月6日


发布:202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