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


为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申请组织工作


各院校要组织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宣传发动,并指派专人负责审核工作。


(一)补贴对象


2023届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步骤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于10月10日17:00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


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3)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2.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二、按时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条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审后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院校比对结果(注明困难类别)应加盖公章同步报送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审核内容主要有:


(一)学历审核。申请人员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2023届毕业生。


(二)困难情况比对。对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审核毕业生是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并出具比对结果。


(三)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院校资助中心无比对结果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三、做好资金审核及拨付工作


(一)材料复核。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各院校根据复核结果,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等)、《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书面上报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金拨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院校上报材料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各院校应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反馈人社部门。


四、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按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受理部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2楼

联 系 人:纪莹莹、邹敏

联系电话:0592-5396591

电子邮箱:jiyy@xmrc.cn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

0592-5086015


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

0591-87540939


附件: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

2.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注意事项

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流程图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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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