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市本级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发〔2018〕67号)《庆阳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法》(庆市劳社发〔2009〕108号)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在市本级参保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2022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含原市直国有、集体企业(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

 

5.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三、补贴政策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按缴费基数100%之内实际缴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100%缴费基数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就业困难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若注册营业执照、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用人单位录用或失信被执行的不能享受补贴。

 

四、申报程序

 

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按照在辖区社区申报登记、市级审核拨付的程序进行。对无社区管辖或户籍不在本地的,由西峰区指定街办(乡镇)或社区直接受理。具体申报程序:

 

(一)申请登记。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委托代办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在辖区社区进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2022年度庆阳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原件(需完成2022年年检);

 

4.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位人员);

 

5.低保证原件;

 

6.残疾证原件;

 

7.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承诺书;

 

8.申请者本人中国银行社保卡或中国建设银行社保卡原件;

 

9.2022年度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二)资料初审。由社区负责对申请人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2022年度庆阳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并盖章,再由申请人持申请登记时的相关资料原件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34-235窗口提交初审材料;无社区管辖或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指定街办(乡镇)或社区受理、初审,加注意见并盖章,由申请人本人持相关资料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234-235窗口提交初审材料。

 

(三)市级审核。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初审资料进行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的中国银行社保卡或中国建设银行社保卡账户。

 

市级初审材料提交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C234-C235服务窗口(西峰区安化西路),联系电话:0934—8855161。

 

附件:2022年度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xls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度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批表.xls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