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关于扣缴2023医保年度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根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我市将于2022年9月下旬至2022年12月31日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23医保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二)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二、请参保人(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到市税务部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参保人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下同)查询参保缴费情况以及修改扣款银行账户。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的学生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续保手续。


五、2022年12月3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已满的市外户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已续期的居住证到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华润银行、农商银行等社银合作网点办理续保手续。


六、由于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导致未能成功扣缴2023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从2022年12月31日起作停保处理。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2. 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
  3.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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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