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东社保〔2018〕 66号)有关规定,2022 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金额为10元/人•月,即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 290 元/人•月调整为 300 元/人•月。

 

二、在《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3号)印发前已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整金额为 20 元/人•月,即从 2022年1月1日起,此类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440 元/人•月调整为 460元/人•月。

 

*按年龄加发待遇暂时仍按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

 

我们已启动待遇加发流程,本次调整的金额将尽快到账,请各位耐心等待!


来源:东莞市人社局·社保频道
发布:202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