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5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全市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艺术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 ( 以下称“用人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未完成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在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 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 刑期和处分期 (含影响期) 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湖北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凡在受理材料前已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原则上以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查询申报评审条件,可选择省人社厅官网,查找专题专栏中的“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点击申报评审条件。)


三、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通过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符合《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直接认定条件的,和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除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2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同时报送纸质资料至用人单位。


2、单位公示推荐。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审核纸质资料,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职改办审核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等材料。县(市、区)职改办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同步复核纸质资料。


4、市职改办复审。各推荐单位(部门)提供申报人员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情况认定汇总表》,并报送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市职改办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五、报送材料项目


1、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用A4纸打印《2022年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3份不装订,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2、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用A4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3、办理破格、平级转评、或水平能力测试免试申请的,填写相应表格1份,会同申报资料一起报送。


相关表格可到湖北省人社厅网站/专题专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格下载处下载。


4、其他装订或提供材料见附件1


六、有关政策


(一)职数管理。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二)湘鄂赣三省职称互认。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和省委省 政府关于加快长江中游三省协同发展有关要求,经商湖南、江西两省人社部门同意,明确三省评定颁发的职称证书在三省范围内互认,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作为用人单位聘任的依据。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倾斜。继续实行乡村中小学 教师和基层卫生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积极推进农民 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参与乡村振兴且帮扶成效明显的驻村工 作队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非公有制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毕业后一直在非 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 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 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七、申报方式和时间


1、2022年度全市中级职称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递交材料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教育、卫生系列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材料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职改办。请申报人员和单位在申报时间内递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和年限的计算,均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八、有关要求


(一)优化评审服务。各级人社 (职改) 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通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要大力宣传推广职称电子证书及证书信息查验渠道和方式,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二) 确保评审质量。各级人社 (职改) 部门、行业主管 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 作,严格按照评审方案和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完成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受理申报及评审范围,不得随意放宽审核


把关要求和降低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 执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其他职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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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装订或提供材料


(1)个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2);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外省市职证证书需确认表、任职文件、评审表);


(3)学历、学位、学信网查询证书;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最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情况认定汇总表》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双肩挑”花名册复印件);


企业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及近3年劳动合同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随州人社局官网查询,可提供查询截图);


(6)破格、平转、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中央、省驻随州市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或复印件,援疆援藏派遣文件复印件;


(8)近3年经人社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复印件。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论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本专业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著作和检索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在国际性、全国性、全市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10)个人近3年业务总结一份(主要有工作成绩、成果、学术性研究);


所有材料依照序号制作目录,装订成一册,封面参考附件3。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审核单位加盖印章,递交资料时提供原件审核,市职改办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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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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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材料封面


202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申报


资 料


申报单位: (全称)


姓 名:


申报专业: (水测专业)


申报职务:


2022年 月 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