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 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的通知

泉医保〔2022〕116号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扎实推进在校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推动学生家长履行为子女办理参保的义务,保障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8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在校学生参保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要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级教育、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性,要认真按照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工作要求,组织辖区内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在校学生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推动在校学生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确保在校学生依法享有医疗保障权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参保意识

 

各级医保、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各相关学校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宣传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明确2023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36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人;明确今年9月份入学新生,2022年9月至12月不需要缴费,在规定的参保时限内(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缴费的,保障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在校学生在规定的参保时限内缴费的,保障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在校学生“应保尽保”

 

各级医保、教育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辖区内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全力做好2023年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全面组织发动在校学生家长为其子女及时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四、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学生参保工作反馈机制

 

各级医保、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合力推动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和告知责任。各相关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在校学生参保宣传动员工作,推动落实全员参保工作任务。

 

附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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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学生家长们: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2〕83号)规定,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在校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可以不在学籍地参保。现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我们诚挚提醒你们及时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

 

二、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完成2023年度参保缴费的9月入学新生,其保障期限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在校学生保障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待遇保障

 

具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1.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人员(除登记信息有变更除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在我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人员,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

 

1.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缴款。

 

2.通过微信直接扫描下方“聚合码”进入缴费界面完成缴款。

 

 

五、咨询方式

 

(一)缴费事宜:可拨打0595-123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二)政策疑问: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可关注“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咨询电话:0595-12345转1再转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顺祝同学们学业进步!身体健康!



相关业务链接:

  1. 福建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