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群众: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关于明确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122号)精神,现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明确如下。

 

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4253元/月。

 

基数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如按照7%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无个人帐户),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97.71元,大额医疗为20元,合计:317.71元/月,如按9%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2%),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382.77元,大额医疗为20元,合计:402.77元。

 

阿克苏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群众,基数调整时间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2022年10月将对低于最低基数进行补差,2022年10月10日前银行卡内存入足够金额,保证按时足额扣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医保待遇。

 

阿克苏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