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池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4 号)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核定范围

 

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下限为3832元/月。

 

二、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2022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832元作为缴费基数,月差额补缴医疗保险费34.25元。

 

四、注意事项

 

(一)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补缴缴费基数差额的,将在2022年11月缴费所属期进行。

 

(二)本次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无需各参保单位申请,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完成后,请各参保单位认真核对调整人员明细及金额,以保证参保职工的权益。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通过银行等机构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请确保代扣代缴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充足,避免因余额不足影响缴费。

 

池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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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