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减少现场经办防范交叉感染,有效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要加大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的宣传力度,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等渠道向社会宣传公布,并在上述渠道的显著位置,同时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再通过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将相关信息主动推送给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倡导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二、全省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拟于近期在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http://1.85.55.147: 17007/index.do)上线运行,请各市(区)积极与省厅网管中心联系,做好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的市(区)要主动作为,加快进度,可通过电话申请或邮寄材料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失业保险金不见面申领,并及时公布办理电话和邮寄地址。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可采用书面承诺的方式,减少证明材料,简化经办环节,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中省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并要求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

 

四、各级失业保险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5日


附件下载:

  1. 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png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