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常见问题解答、咨询电话)
本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人:
一、本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群及标准:
二、缴费期说明
2023年本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在此期间缴费没有待遇等待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缴费的将产生三个月待遇等待期。
三、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自主选档缴费: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2.辽宁移动办税APP--个人办税--社保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二)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四)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溪市不使用银行批扣方式征收。
(五)政府全额资助缴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不用在上述缴费渠道进行任何操作。
四、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一)“日常缴费”与“特殊缴费”
1. “集中缴费期”内使用“社保费日常缴费”完成缴费,非集中缴费期以及2022年10月以后参保的新生儿使用“社保费特殊缴费(补缴)”完成缴费。
2. 若缴费人对“社保费特殊缴费”中应缴费信息有疑义,如参保信息、缴费金额等,需由医保部门根据政策作出是否修改决定,进行撤销并重新发出。
(二)已缴费查询
1.2022年1月1日起的已缴费信息,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
2.缴费人可查询本人缴费记录,经办人可查询已代为缴费的记录。
(三)缴费票据的取得
2022年1月1日起的缴费票据,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缴费后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明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得。
(四)关于证件类型
大部分缴费方式均支持各种证件类型。辽事通仅支持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持非居民身份证人员使用辽宁移动办税、微信、支付宝为本人缴费时,实名登录后请选择“我是经办人”入口缴费。
(五)参保居民缴费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各种缴费方式均支持他人代为缴费。
2.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本辖区户籍人员需要提供的手续: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2)本辖区常住人口需要提供的手续: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具有辖区内户籍或辖区内居住证及新生儿户口本、出生证明。
3.缴费人对应缴费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金额等有疑问,需向医保部门咨询。若需修改或变更,由医保部门做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后,缴费人确认缴费信息后,第2日可缴费。
4.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将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5.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五、政策解读
参保信息及缴费档次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六、业务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
平山区税务局:42896936
溪湖区税务局:42388725
明山区税务局:42896593
南芬区税务局:42388817
高新区税务局:45858512
本溪县税务局:46832374
桓仁县税务局:48863300
医保部门:
市医保中心:47116025
溪湖区医保分中心:47191131
明山区医保分中心:47267092
南芬区医保分中心:47269716
本溪县医保中心:47603630
桓仁县医保中心:48833977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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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