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2022年11月起对九江市本级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公告
2021年9月,我中心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九江市本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公告》,要求已在我中心领取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需在2021年12月底前(365日认证周期内)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经核实,目前尚有部分退休人员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也无法取得联系。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江西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赣人社字〔2021〕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今年11月起,对156名超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认证后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金。
为减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建议大家尽量通过手机进行自助认证,或通过子女或亲朋好友的手机帮助认证。
咨询电话:0792-8581179、8581926。
特此公告
九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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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