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 关于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尊敬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业务现已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每个居民及家庭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市委、市政府积极保障民生的惠民举措,也是您及家人健康的一份有力保障,请广大居民踊跃参保缴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缴费征期: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成年人380元/年、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240元/年
注:低收入家庭成员及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按照普通人员缴费标准的40%缴费;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收缴。
缴费方式:全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柜台、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事通APP、辽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厅。
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已实现省内联网,确认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缴费信息,特别需要注意参保地是否为辽阳市属地,您填写的信息将上传至收费方作为缴费凭证使用。
请广大居民务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逾期缴费将生成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所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请合理安排参保缴费时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全市各位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
辽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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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