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持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建国前老党员全额资助参保;


城乡低保对象、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30%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享受以上待遇的居民个人缴纳114元;


脱贫人口中属于“四不摘”要求的人员、不在医疗救助资助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享受以上待遇的居民个人缴纳190元。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2023年度包头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一)城乡居民、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在校在园生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微信缴费方式


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相关业务链接:

  1. 内蒙古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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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