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保:新乡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缴纳大额补助保险费的通知(2022年)


全市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新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新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 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缴费”的规定。新乡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已开通个账户划扣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模块。

 

具体流程如下:

 

1、个账划大额需以参保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有公补险种的行政、全供事业单位除外)。

 

2、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征收期内(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30日连续两个月进行划扣),要保证足够划拨缴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金额(2022年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90元)。

 

3、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个人账户划扣征收期间:未发生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死亡终止人员可以做退费处理。其他情况如余额不足、停保、转移等人员变动的不再进行退费。

 

4、单位填写《企业参保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代扣代缴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申请表》于8月20日之前提交申请。

 

新乡市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企业参保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申请表

 

新乡市医保中心

2022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1. 新乡市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企业参保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申请表.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来源: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04